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2016年9月26日《关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陕银监复〔2016〕53号)核准,公司股东上海淳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公司股东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71,983,0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168%),公司股东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公司股东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96,207,9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9%)。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346,622,138 | 40.44% |
上海淳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26,052,237 | 21.80% |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19,386,594 | 15.60% |
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89,228,308 | 14.69% |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 203,398,812 | 6.11% |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投资服务中心 | 32,380,959 | 0.97% |
西安广播电视台 | 12,930,952 | 0.39% |
合 计 | 3,330,000,000 | 100% |
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改,并于2016年10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