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务院宣布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后,试验区方案于近日正式出炉。
上述五省(区)选取的试点地区分别为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江西省赣江新区,广东省广州市,贵州省贵安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
东方金诚评级副总监俞春江认为,此次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印发,将绿色金融改革试点任务具体落实到了地方,此举使得绿色金融改革更接地气,有助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由于上述五省(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特点各有不同,方案在不同地区也各有侧重。例如,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浙江和广东省,浙江湖州和衢州侧重于绿色金融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小城市整体实现绿色发展方面的服务,广州侧重于发展绿色金融市场;贵州和江西两地探索如何利用绿色资源发展绿色金融、构建绿色发展方式,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和节能减排、清洁能源项目;新疆则重在依托“一带一路”战略,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现代农业、清洁能源资源、风电、光电等方面比较优势产业。
共同任务: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从试点的内容来看,上述五省(区)改革创新方案的基本内涵是统一的,即以金融创新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制度、组织、市场、产品、服务、政策保障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
俞春江表示,五省(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在《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框架下,明确了探索绿色金融改革的基本原则以及在培育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绿色信用保险、绿色金融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机制、中小城市发展和特色小城镇、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等方面的共同任务。
至于试验区对绿色金融发展的意义,俞春江表示,首先是推动契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记者了解到,衢州方面目前正在探索建立绿色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而浙江省相关方案中也提到“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制度,完善环境保护、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依法加强金融与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等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
其次,俞春江称,方案的落地有利于当地出台鼓励绿色金融发展的配套扶持政策,提升绿色金融扶持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强化国家绿色发展、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的政策导向,有效提升投资机构、企业以及地方政府参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意愿。
一地一策:以绿色金融带动绿色发展
在明确共同任务的基础上,五省(区)绿色金融改革方案在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方面均各有侧重,充分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金融发展水平以及在国家绿色发展中的定位等,探索多样化的绿色金融试点,为全国绿色金融发展积累多种经验。
据了解,目前在湖州,安吉农商行已建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是全国首个建立绿色专营机制的地方小型法人银行;湖州方面还构建了全国首套绿色监管评价体系,且辖内所有银行均已将“环保一票否决”纳入信贷管理全流程。衢州则选取中国银行衢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为试点机构,创建了绿色金融试点专营支行。浙江省试点方案也提到,支持试验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总行或省级分行开展绿色金融战略合作,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业务中心)或绿色金融专营分支机构,配备专业的绿色金融产品经理。
广州方面,据悉,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将以花都区为核心。与其他四省(区)相比,广东的方案侧重于发展绿色金融市场,突出强调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包括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交易以及审慎稳妥推进碳金融产品的创新,紧紧围绕推动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主导产业的快速发展,建立一种绿色金融市场与经济增长相互促进的新型发展模式。此外,方案支持港澳地区机构投资者按程序在试验区内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业务,参与境内绿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绿色创业投资基金投资。
江西、贵州两省绿色资源丰富,生态优势明显,但经济相对落后。为避免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两省方案将重在支持利用良好的绿色资源发展绿色金融,构建绿色发展方式。
新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具有独特的农业、自然资源和清洁能源资源,在能源相关高端制造业上具有比较优势,因此,新疆方案侧重于探索绿色金融对上述产业的支持。此外,方案提到,要加强与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合作,在遵循多边规则和程序的基础上,共同推动绿色“丝绸之路经济带”投资,实现长期、可持续减排目标。
来源:金融时报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