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2019年9月29日《关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陕银保监复〔2019〕452号)核准,《公司章程》第十七条公司股权结构中的股东名称由“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修改为“上海随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已于2019年11月7日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