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信托公司结构化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结构化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层配置,
按照分层配置中的优先与劣后安排进行收益分配,
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
来获取不同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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