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动态(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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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6日上午10时,在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大楼举行“西安信托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向陕西灾区捐赠启动仪式”。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史建生、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郭青凡、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保存、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吕明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柯卡生;陕西省人大常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局长李建华;中国信托业协会秘书长陈玉鹏;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处长陈莉萍出席了会议。委托人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南松、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柳志伟,公益信托监察人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陈双喜、公益信托执行顾问上海东方爱心基金会理事长李景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陕西省民政厅李保存副厅长主持。
受托人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崔进才对本公益信托成立的背景、规模、目的等进行了介绍,对社会各界给予的支持和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并代表公司郑重承诺:作为公益信托的受托人,一定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公益信托合同约定履行受托人义务、行使受托人权利,安全、有效的实现与委托人约定的信托目的,认真遵照温家宝总理6月20日在我省汉中灾区检查指导抗震救灾工作时的指示“在恢复重建中,要把教育摆在重要位置,把学校建设好,让学校成为所有公用建筑中最好的、最安全的地方。”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柯卡生指出西安信托此次发行的公益信托利用社会资源开创了公益事业的新平台。西安信托•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与通常讲的公益性信托计划不一样,后者只是用信托资金的一部分或收益用来做公益事业,而前者是把所有信托资金及收益都用于公益事业,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益信托。在我国颁布信托法后,政府一直鼓励公益信托的发展,但由于缺乏相关具体配套法律,公益信托的发展一直和国外差距比较大。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一直探索如何更好的开展公益信托,四川大地震后,银监会发布了《关于鼓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在陕西省政府、陕西银监局的推动下,自下而上成功的成立了国内首个规范的公益信托,意义深远。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进一步完善公益信托制度,推进公益事业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动灾后重建工作不断努力。
陕西省人大常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局长李建华对公司发行公益信托的创新思路、办事效率予以充分的肯定。李局长认为西安信托•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开创了中国捐赠事业新的道路。通过公益信托这种捐赠方式可以打消捐赠者疑虑,捐助资金的运用更加透明化,更好的体现捐赠者的意愿。捐赠者的慷慨捐助也再一次说明了这些捐赠企业“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社会责任感。
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史建生指出:西安信托开创性的实施了本公益信托计划,并以自有资金200万元参与此次公益信托计划,是一大金融创新。作为国内第一家开创此类业务的信托公司,丰富了金融产品,为陕西省公益事业开拓了新的途径,为灾后重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对灾区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决心,战胜灾害,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将起到极大的鼓舞和推动作用。希望西安信托通过公益信托的实施和实践,进一步开拓公益信托服务领域,将公益信托做大做强,为陕西省的公益事业的深入发展做出更好更大的成绩,为陕西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为全国公益事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
委托人代表上海证大总经理朱南松进行了发言。他表示:相信在西安信托的管理运作下,通过与陕西省民政厅、教育厅共同协作下,捐赠资金一定会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
仪式最后,由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白良代表受托人,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郭青凡代表陕西省民政厅,双方签署《西安信托•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定向捐赠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捐赠资金的来源及金额、重建或新建学校的确定与确认流程、项目实施与资金拨付、项目的建设管理与监督、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议期限等条款。根据协议:定向捐赠金额以“西安信托•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为限,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整;重建或新建学校由陕西省民政厅商教育部门提出备选意见,由西安信托征得委托人意见后确定;项目由学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陕西民政厅与西安信托应责成项目实施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保证工程质量;西安信托作为捐赠人监管项目实施,陕西民政厅督促落实项目实施、检查资金使用效益;重建或新建学校完工后,实施方应向陕西民政厅和西安信托提供验收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协议期限根据定向捐赠项目实施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定向捐赠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西安信托•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正式步入运行阶段。
启动仪式结束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柯卡生,中国信托业协会秘书长陈玉鹏,陕西省人大常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局长李建华,陕西银监局非银处席建民处长、刘文智副处长一行莅临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在公司15楼会议室进行了座谈。公司股东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南松,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柳志伟,公司董事长白良、总经理崔进才参加了座谈。
柯主任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崔进才的工作汇报,对公司取得的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柯主任指出:信托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一定千篇一律,大公司有大公司的做法、小公司有小公司的策略,但是原则是必须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要开拓思路,勇于创新,寻找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西安信托作为西部地区的信托公司,规模还不大,还需要在各方面下功夫,提高IT水平,增强风险控制能力,争取西北地区的优质资产资源。在研发方面,可以通过与研究所、科研机构合作,创新产品。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专业人才。公司在建立战略目标的同时配套措施也要满足发展的要求。与股东建立长期有效的良好机制,争取更大的支持。希望西安信托能持续经营、成为具有竞争力的信托公司。
公司领导表示,对公司的发展充满信心。公司将严格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合规合法经营,积极推动业务创新,客户群向高端发展,努力把公司打造成全国范围内有实力的信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