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必须用几个标志性的日子来记录中国信托业发展历程的话,至少有两个日子是一定要说的:1979年10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这是新中国信托史的开端。从这一天起,信托走入了中国经济,走入了百姓的生活。另一个日子是2001年10月1日,这一天,中国信托业的根本大法——《信托法》开始生效。随后,《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相继出台。我国信托业法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
当历史跨入2005年之时,站在一个新的时点上审视信托业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其意义更多的在于让我们在总结昨天的基础上,在目前应该做的和想要做的之间划定一个次序,让未来前进的步伐迈得更稳健,更坚定。
清理整顿:不应忘记的昨天
历史之所以被人们所铭记,就在于它能够带给人们太多应该汲取和借鉴的东西。对于信托业,同样如此。中国信托业在20多年发展历程中所经历的坎坷与曲折,没有任何一个行业可以比拟。爱建信托的邓举功在他所编著的《2002年中国信托行业发展报告》中,真实记录了这一曲折的历程。
——1979年10月4日,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
——1982年4月10日,当时基本建设规模过大,其中信托贷款所占比重较大,信托投资公司因业务范围缺乏科学界定,出现了分散信贷资金的情况。国务院发出《关于整顿国内信托投资业务和加强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这是信托业的第一次清理整顿。
——1985年,因信托投资公司助长了固定资产投资膨胀,人民银行对其进行了第二次整顿。人民银行通知,停止发放新的信托贷款,停止新增信托投资业务,已办业务应加以清理。
——1985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信托投资机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信托业的资金来源作出限定。1986年4月26日,又颁布《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1988年底,信托公司数量达到1000多家,其中经人民银行正式批准的就有745家。
——1988年10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8号文),清理整顿的重点是1986年下半年以来成立的公司,特别是综合性、金融性和流通领域的公司。因为信托投资公司数量过多、经营管理较乱,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失控推波助澜,中国人民银行据此开始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了第三次整顿,直到1992年5月整顿基本结束。
——1993年,信托投资公司违规拆借、揽存、放贷,大规模参与了沿海热点的圈地余地房产炒作,加剧了国家经济过热,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因此经历了第四次整顿。其内容主要是信托公司与专业银行脱钩。
——1995年5月25日,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家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的意见》,脱钩工作于1996年结束。
——至1996年底,信托公司数量减少至244家,至1998年底为239家。
——1999年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方案的通知》,信托业开始历时最长、最彻底的第五次清理整顿。原则为“信托为本、分业经营、规模经营、分类处置”,信托公司停止存款、结算业务,剥离证券经纪与承销业务。至2002年底,整顿基本结束。
——2001年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1年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10月1日《信托法》生效,2002年6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公布了新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于7月18日起施行。信托业法规初步建立,信托业进入有法可依、回归本业的时代。
历史是永远不应该忘记的。中国信托业从破茧而出到历经五次清理整顿再到如今的重新启动,其中发人深省的东西太多太多。而领悟最深的,当然是经历了这一曲折的中国信托人。
建章立规:冷静发展的今天
对于近三年中国信托业的发展状况,有人曾做过这样的总结,中国信托业的2002年是起步年,2003年是发展年,2004年是规范年。
以“一法两规”的出台为标志,我国信托业制度建设的框架搭建初步完成,以此为基点,在此后的两年中,我国信托业制度建设的各项法规逐步出台,信托业制度建设逐步加强。2004年,有关管理层出台有关信托业的各项法规七十多项,在二百四十多个工作日中,平均每三天就出台一项。其中有关制度建设的法规就达11项。各项法规如此高密度的出台,在加快了我国信托业基本制度完善工作的同时,似乎也无意间向人们暗示着管理层实现其预期规划的决心。
“2002年和2003年是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年。从监管的角度说,这两年监管工作的重点是摸清情况。信托公司的各项业务开展起来了,问题也就暴露出来了。因此,各项法规的制定也就有了方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就更强了。”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这样说。而这样的思路,也决定了在经历了清理整顿后,我国信托业在发展初期制度建设的务实。这种贴近实际的、务实的制度设计,必将对信托业的规范、有序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正是这种制度优先的发展思路,为信托公司在其未来的发展中指明了方向,从而使信托公司在公司内部的制度建设、风险控制等方面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做大做强:并不遥远的明天“我们信托业要(先)花五年的时间。
前两三年内完成基本制度的完善,后两年实现恢复性的发展。再后五年,信托业必然会追上银行、证券和保险,成为名副其实的四大金融支柱之一”。这个中国信托业的两个“五年计划”,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在一个公开场合向公众做出的描述。
如果以2002年中国信托业的起步年为起点,这个规划的实现意味着:2007年,信托业的信托财产将恢复到清理整顿前的6400亿元水平;2013年,信托业的资产总额将达到数万亿元。而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重新登记的信托公司59家,全行业总资产2784亿元,信托财产余额2042亿元,比2003年增加了632亿元,增幅45%。
罗列这些数字的原因在于,以上数据向人们展示了信托业这样一个前景:按照中国信托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在未来两年时间里,我国信托业的信托财产将比现在翻三番;在中国信托业的第二个“五年计划”完成之时,信托将是与银行、证券、保险比肩而立的中国金融行业的重要支柱。如此大的一个发展空间的确诱人,尤其是对于历尽坎坷但仍锲而不舍的中国信托人来说更是如此。最让人欣喜的是,中国信托业两个“五年计划”的蓝图绝对不是一张凭空画出来的“大饼”。
按照中国信托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前两三年内应首先完成基本制度的完善。在经历了2002年、2003年的“摸清底数”和2004年的“制度年”之后,我国信托业制度建设的框架已经初步搭建。按照信托业第一个“五年计划”,下一步将是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制度建设,加强监管的同时,有计划、按步骤地推动信托业的发展。
“现代信托产品的社会空间包括资金和财产两大类。庞大的领域、多重的信托资产组合,使得信托行业有着与其他行业相对应的比较优势。”对于信托业的市场需求,北国投总经理王晓龙曾这样表示。实际上,这也是信托公司应对理财市场诸多强大对手所应发挥的优势。
“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制度建设,加强监管的同时,我们将研究信托公司的生存环境问题。”对于理财市场“诸侯混战”的格局,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曾这样表示。实际上,这也是管理层对信托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管理思路的一种体现。
诚信规范:走出低谷的通行证
虽然中国信托业的再次发展已经启动,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信托业仍然处于低谷。公司内部制度建设的不完善、资金规模偏小、人才的匮乏……所有这些致使信托业在理财市场中与金融同业的竞争处处被动,信托业的行业优势难以发挥。但这并不是根本。经历了多次清理整顿后,人们对信托业的信任度大幅降低才是制约信托业发展的最大障碍。
经过重新登记后,我国的信托公司已经从高峰时的1000家降到了59家,59家信托公司可谓是大浪淘沙后的精华。但即使如此,在短短的三年中,已经有三家“问题公司”被停业整顿。从某种意义上说,虽然三家公司所代表的并不是整个信托行业,虽然仅仅是微观层面的个案,但其却加大了人们对信托业规范与诚信的疑问。
正如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所言,对于信托业,诚信与规范是最重要的。中国的信托公司要走出低谷,在未来的十年内成为中国金融的第四大支柱,所有的信托公司必须握紧诚信与规范这两张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