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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风险管理是信托公司健康发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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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国设立较早的信托公司,与其它信托公司一样,经历了五次清理整顿,有很多经验教训。近年来,中信信托将风险管理能力作为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一定成绩。日前,在中国银监会在烟台召开的监管会议上,中信信托副董事长姚海星从风险管理与控制的角度作了主题发言。为此,记者专门约请姚海星结合中信信托的具体做法,就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谈了她的一些体会。
  姚海星认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信托公司风险管理的前提。在此方面,中信信托新一届董事会准备增选独立董事,补充了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成员;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风险控制委员会是风险管理的议事机构,负责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审议重大业务事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内控制度,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内部审计等。另外在公司经营层面还成立了由项目评估、法律和财务等专家组成的风险管理小组,作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控,并提出风险管理意见。
  此外,根据《信托法》及配套政策构建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是信托公司风险防范的必要工作。在管理体系建设上,中信信托建立了以“四个分离”为管理防火墙;按前、中、后台划分信托业务流程;以信托事务管理确定受托人职责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
  “四个分离”是以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为隔离基础,实现信托业务系统和自营业务系统的部门和人员分离;高管人员管理分工分离;信托财务和自营财务的部门、人员、账表、资产和办公场所分离;每个信托财产的分离,即对每项信托业务单独开户、单独核算、单独管理。
  信托业务流程按前、中、后台划分:前台负责对业务进行受理和初审以及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完成项目审批前的尽职调查、信托方案设计和提交以及项目审批后的合同签署、产品发售、投资交易、客户服务等工作,并在持续监控项目的过程中适时启动提前收款、贷款利率调整、要求履约担保、审计、诉讼、召开受益人会议等管理措施。前台由信托一、二、三、四部以及年金信托部、信托资产管理部组成。中台贯穿着信托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管理环节。负责信托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审核、风险评估、议事决策、业务综合管理、信托财产保管和过程控制,和前台部门共同完成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对系统性风险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措施,对个别性风险发出预警信号。中台由风险管理部、客户管理部和信托项目评审小组组成。后台负责对信托业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和信息化支持,对前中台提供服务支持、信息服务和监督评价,后台主要由信托财务部、审计部、信息技术部组成。
  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中信信托按《信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了涵盖信托设立、信托财产管理与运用和信托终止与清算等各个环节的信托业务管理制度,在会计系统、信息披露、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都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和内控流程,取得了良好效果。
  姚海星说,除了制度建设,信托公司还必须在开展信托业务中不断提升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要依法设计信托产品,从源头控制风险。比如国家开发银行债权资产信托项目,由于产品是基于国家开发银行的优质信贷资产,中信信托在产品设计中未附加国开行自身的信誉(即担保),而是依据《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和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相关资产真实移出报表。这项业务的推出,为今后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处理提供了实践经验。
  要将风险管理落到实处,姚海星认为,信托公司必须狠抓信托事务管理。中信信托在开拓企业年金信托、不良资产处置信托和资产流动化信托时,引入了信托事务管理理念,并在实践中,不断对信托事务管理的内容进行充实和完善。该公司的信托事务管理职能已经从受托人管理、账户管理、财务管理和托管行管理四项,扩展到流动化管理和客户服务管理六项职能,有效保障了信托财产运用的透明性和安全性。
  在受托人管理上,中信信托明确界定了受托人在尽职调查、信托资产运用、风险管理和对财产运用的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信托财务管理上,按《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在托管行机制运用管理上,通过托管商业银行监控信托资金使用,保证资金安全。在账户管理上,利用信息系统记录信托受益权的登记、转让、赎回、收益分配和支付信息。在流动性管理上,从在内部账户流通,发展到与市场托管机构(如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建立两级账户托管体系相适应的权益托管体系。在客户服务管理上,以中信金融统一平台为依托,通过人工座席咨询、自动语音服务、网上信息披露、短信服务等技术服务,实现客户服务管理的综合化,管理集中化、规范化、标准化。
  姚海星告诉记者,规范的账户管理是防范操作风险的重要环节。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要进行大量的日常信息处理和管理,包括信托当事人之间大量的数据交换,要保证这些工作合法、安全地操作,必须有功能强大的信息化技术做支撑。因此,建立功能齐全的账户管理系统,以信息化促进信托产品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是信托公司风险防范的一个重要手段。在此方面,中信信托依托中信集团花费巨资打造的中信金融统一平台,建立了自己的信托业务综合账户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将规范的账户管理制度固化在系统中,用系统管理来保证合法按规行事,降低人为风险。这是受托人为确保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权益采取的技术保障措施。同时账户管理的规范化,还可促进信托产品设计的标准化、规范化。所以,中信信托开拓的所有信托业务都有与之匹配的账户管理,特别是大型金融服务类信托业务,比如企业年金信托、华融不良资产处置信托和国开行信贷资产项目。账户管理系统不仅可以为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在信托期间享有的权益、权益变动、收益分配、终止清算、数据核对等信息,还在系统上实现了产品流动性。比如在“华融资产处置信托”项目中,中信信托为优先级受益权设计了流动性安排,使该产品在受托期间换手率超过100%,而无一例差错。由于华融公司资产处置的现金回收情况良好,根据合同规定“华融优先级受益权”已于2005年2月20日强行赎回。
  姚海星最后告诉记者,从2004年中期以来,监管部门加快了信托配套制度和法规的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操作性较强的业务管理规则。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信托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明确了基本准则,使监管机关依法监管日趋有效和科学。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信托公司必须始终把风险控制放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高度来抓,从基础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引进,到网络建设,信托公司必须加大人力和财力的投入。规范经营和规范管理,不仅会提高信托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同时也会使信托公司赢得信誉、赢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