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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要注意负债型房地产信托产品风险

阅读次数:2736次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2005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的《货币政策和房地产金融》演讲中,提醒要注意目前国内房地产信托产品大多为负债产品的风险。
  她指出,目前,房地产信托得到很大发展,而信托产品大多做成了负债产品,“这是要提起注意的。”
  “要知道信托是信托人承担全部风险和收益的,因而不能把信托产品做成负债产品。”吴晓灵在她演讲的最后一段提出了房地产信托发展的这个重大隐患。
  根据央行发布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当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擅自操作时,投资者所遭受的损失才由信托公司负责赔偿。也就是说,信托公司不负责运营过程中发生的风险。这就是吴晓灵所指的“信托人承担全部风险和收益”。
  吴晓灵肯定了自从“央行121号文件”出台、控制信贷对房地产投入后,房地产信托取得巨大发展。根据用益信托工作室统计,2005年第二季度全国共发行信托计划110个,资金规模达108.80亿元。其中,信托资金投向房地产行业的信托计划有30个,是总发行数量的27%,资金规模达35.59亿元,占总规模的33%。更为突出的是,110个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年收益率是4.73%,而30个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年收益率是5.32%,几乎比总体平均数高出了0.6个百分点。
  但是,从资金运用方式来看,110个信托产品中,贷款类即负债产品高达62个,资金规模达到79.90亿元,分别占到产品总数量的56%和资金总规模的73%。而直接的房地产投资产品仅有4个,资金规模为3.6亿元。也就是说,正如吴晓灵所指出的,大部分房地产信托产品资金运用方式是贷款,即“做成了负债产品”。
  自从去年“德隆”旗下金新信托出现“乳品信托兑付危机”以来,信托业的信誉再次受到冲击。再加上2005年是信托业的兑付高峰年,业界估计,大概有1000亿元的信托资金需要兑付。这也是年初信托业“监管风暴”的两个重要原因。吴晓灵在演讲中还论述了央行的房地产金融政策。她指出,要完善房地产企业的长期融资渠道,才能形成租售并举的住房市场。“我们控制了房地产对信贷的过度依赖,就应该给人家开一条路,让房地产企业有直接融资的渠道。”她表示,应该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也应该发展房地产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