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幸获得此次机遇的是中信信托。根据国开行的公告显示,本期债券由国开行作为发起机构和委托人,中信信托作为受托机构和发行人。业内人士表示,信贷资产证券化重启有助于缓解银行资本金压力,改善银行体系流动性、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国开行表示,将把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释放的信贷规模,集中用于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保障房建设等重要民生项目。
资产证券化是一项以提高资产流动性和融资为目的的金融创新。它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重新分配风险与收益,再配以相应的信用担保,最终以其为资产标的发行证券进行融资的技术和过程。我国曾于2005年首次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2007年开展第二批试点,共计发行667.83亿元;2008年末,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爆发,这一工作步伐暂停。
经过停停走走几番波折,资产证券化重新开闸,说明资产证券化是十分必要的。此前,中国社科院金融重点实验室主任刘煜辉认为,“现在资产证券化的需求比较强劲,银行对资本和流动性的约束越来越强,指标都不是很乐观,市场补充资本的渠道基本上已被封了。对银行来讲,能改善资本指标的方式,资产证券化就是一个考虑的方向。”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也认为,中国银行业资产负债期限错配,从长期看面临流动性风险,资产证券化是利率市场化趋势下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在需要。正是有了这种强烈的需求, 5月22日,央行、银监会、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第三批试点额度为500亿元。有消息称,目前交行正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准备工作,并已向监管机构提交申请报告,且进展顺利。
由于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收益稳定和风险可控,非常适合信托公司的产品定位和客户群体,对于信托公司提升自身对资本市场和证券产品的把控、驾驭能力,增强信托业务和投行业务的创新能力,进一步挖掘和发现潜在的市场和客户有很好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的观点认为,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规模化效益将逐步显现,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发挥的作用也将不断扩大,其对信托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也会凸现。他认为,信托公司积极介入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有利于提升在资产证券化业务领域中的整体地位和作用,扩大自身的市场影响,树立良好的专业形象,也有利于信托公司逐渐形成专业化信托公司的经营模式;有利于培育业务创新能力;有利于培养专业化人才和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精干的管理团队和工作团队。
不过也有信托业内人士表示,信贷资产证券化还处在探索阶段,风险控制和积累经验还是其主要目的。对于信托公司而言,挑战大于机遇。中国人民大学财经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控制风险是第一位的,要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试点阶段尽可能把问题设想全面一些,多积累一些经验教训,为以后的资产证券化提供有益借鉴。”与此同时,监管部门目前仅批准10多家信托公司的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所谓的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即信托公司能够担任投资目的确定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信托受托机构,负责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在发行过程中,信托公司从产品的设计到运作,只是处于配角地位。由银行制定的报酬不会很高,信托公司如果将其作为主要盈利来源,这一目的不可能实现。参与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根据不同的资产风险情况获取相应的收益,但由于券商也有发行资格,众多竞争者在发行阶段纷纷压低收费标准,也给业务的开展和公司的盈利造成了一定影响。
资产证券化的前景究竟如何,并不十分明确,参与发行机构数量不多等等这些因素,导致大部分信托公司目前是持在观望的态度,参与的程度和意愿都不是很高。用益信托工作室首席分析师李旸认为,目前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只是增加了一种新的业务类型。从信托公司自身的业务看,信贷资产证券化属于创新业务,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对公司的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托公司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客户的需求以及参与市场的能力来决定参与的程度。加之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规模不是很大,信托公司态度不是很积极,也是情有可原。但是信托公司有资金优势,也有能力参与发行,如果有好的市场基础,应当可以在信贷资产证券化探索过程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来源:金融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