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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

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据调查,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差别较大,个别平台存在学生身份被冒用的风险。此外,部分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的平台难以控制借款流向,可能导致缺乏自制力的学生过度消费

 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亦明确提出用“停、 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

一、业务分类

校园贷通常分为三种:

一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如如趣分期、任分期等,部分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

二是P2P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如投投贷、名校贷等;

三是阿里、京东、淘宝等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

二、市场分布

校园贷的市场主要分布在二、三线城市,当三、四线城市和农村的孩子考入大学,有些家庭无力负担孩子在城市消费、学习甚至是创业上的资金需求,急速膨胀的消费欲望会促使学生通过各种途径寻找贷款平台,甚至是民间高利贷。客观上,校园贷的出现挤压了“毛细血管”式的线下高利贷

三、存在的问题

1、高利贷

虽然,大多数网贷平台放贷的利率,并未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一般年利率仍控制在20%以内,因此在法律上可能不会被认定为高利贷。但是,从相关报道来看,这些平台在收取约定的利息之外,还会以罚息、服务费、违约金、滞纳金、催收费等名目,收取远远高于贷款本息的巨额费用,从而在实质上,在普通民众的生活经验里,就是不折不扣的高利贷

2、欺诈诱导

这些贷款公司在向大学生群体推销业务时,往往不可能如实告知借款的真实风险,不可能详细告知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的计算方式和可能金额,反而经常是以“零首付”、“零利息”等低门槛、低成本进行欺骗诱导,致使某些涉世不深、自制能力较弱而又消费欲望旺盛的大学生上当受骗,从而既侵犯了“金融服务”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又有欺诈诱导和强迫交易之嫌。

3、强行逼债

中国一些网贷平台,比贷款本身的高利率更令人恐怖的,是一些网贷平台的催款方式,其往往是各种骚扰、胁迫、跟踪、盯梢、非法拘禁甚至包括某些更加极端的手段,迫使借款者不得不东奔西走举新债还旧债,从而极大地威胁借款者的人身自由和安全。而种种暴力逼债的方式,已经超出合法经营的范围而有涉黑犯罪之嫌。

4.运营风险

1校园贷款平台手续费高昂

2审核不严,或导致身份盗用

3高坏账风险难控

四、整治措施

1、对“高利贷”设门禁

校园贷主要是P2P网贷。一些放贷者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对在校大学生开展高利贷性质的放贷业务,以暴力催债为手段。 根据央行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2015年8月,最高法出台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虽然校园贷也属于民间借贷,但大学生涉世未深,对借高利贷可能导致的后果估计不足。不少人建议,有关部门应针对校园贷,出台更具体的规定,将“高利贷”挡在校园门外。

4月10日,银监会发布指导意见,明确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但是也有不少人觉得,这个保护的力度还是太小了,根本挡不住伸向校园的“黑手”。因为,18岁以下的大学生人数极少,而且,大家一直生活在校园里,18岁跟20岁没有太大区别。

日前,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通知,规范校园网络借贷业务。通知规定,校园贷平台对在校学生借款人,单次借款收取的服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200元;逾期违约金、逾期罚息总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借款本金。 后面这一条至关重要!这意味着,校园贷“利滚利”有了明确的上限,逾期违约金、逾期罚息总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借款本金,等于给高利贷设定了“天花板”,斩断了无休止“利滚利”的黑手,防止借5000元还几十万元的“噩梦”再现。

2、引入“正规军”满足需求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表示,在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风险专项整治,做好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商业银行对大学生的金融服务。银行对大学生的信贷业务服务不到位,他们找不到地方贷款就找网络或者社会上的高利贷。商业银行应研究如何“把正门打开”,把对大学和大学生的金融服务做到位。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欧美一些国家,大学生通过信用卡或银行贷款,买手机和电脑的比例很高。大学生群体需要正规的金融服务,这些金融服务也能够为银行创造利润。

这几年,校园贷市场异常火爆,正说明校园消费金融适应了一部分市场需求。随着信用卡、消费金融产品渗入校园,大学生的信用意识和超前消费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大学生群体有贷款需求,却没有正规机构来满足大学生们的需求,才导致非正规网贷一拥而上。

引导“正规军”进入校园是双赢之举。一方面,为大学生提供安全、适宜的信用消费贷款,有助于在年轻人中逐步培养起成熟、理性的消费意识和信用观念。另一方面,正规机构开展小额借贷服务,有利于拓宽自身的业务板块,培育潜在消费群体,还能维护行业秩序。

3、外部监管与自我约束“两手抓”

去年10月以来,校园贷被纳入P2P网贷专项整治重点对象。通过整治,校园网贷平台数量急剧下降,校园网贷乱象有所遏制。但与公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根治校园贷乱象,还需从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双管齐下,把监管落实到人,把问责落实到事,铁腕治乱。 此外,增强学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良网贷,也是治理校园贷乱象的重要一环。

大学生群体尚未形成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成熟的消费理念,一旦养成过度超前消费的习惯,其消费水平、借款额度很有可能超出实际还款能力,较易诱发风险。加之大学生的金融知识普遍匮乏,风险意识相对薄弱,对一些信贷产品的高风险认识不清,往往容易掉入高利贷陷阱。这些特殊性,让校园消费信贷风险相对聚集。

监管部门应当担负起保护消费者的责任,针对学生特点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帮助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

对大学生来说,也应培养契约精神,主动积累个人信用,做理性的金融产品消费者。“陷阱”要彻底清理,但看清“陷阱”不往里跳,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