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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合作发展基金2019年项目申报指南解读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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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于2015年发起设立了“西安合作发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的原则,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基础设施、事业发展、产业引导和区域合作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近年来,在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的环境下,西安合作发展基金积极转变发展理念,探索政府投资基金业务的新模式、新思路、新方法,并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陆续设立了“西安特色小镇发展基金”、“西安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基金”(即市PPP基金)两只专项子基金,专门用于支持我市“追赶超越”过程中亟待发展的重点领域。按照基金工作安排,《西安合作发展基金2019年项目申报指南》、《西安特色小镇发展基金2019年项目申报指南》以及《西安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基金2019年项目申报指南》(以下均简称“《申报指南》”)已经西安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各基金2019年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

为帮助我市各级各部门、各项目单位及社会资本更好地了解基金投资的要求和申报程序,积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西安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西安财金合作发展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对2019年《申报指南》和申报工作进行了解读。

相关解读和2019年《申报指南》下载详见附件。

 

附件1:西安合作发展基金2019年《申报指南》解读.doc

附件2:西安合作发展基金2019年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西安特色小镇发展基金2019年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西安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基金2019年项目申报指南.docx

 

重要提示

本人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条件。

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同意以上条件,才能继续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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