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浙江某消费返利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
2018年2月份,公安部通报了浙江某公司以消费返利平台在全国范围内非法集资涉及资金110亿元人民币的特大案件。2014年至2016年,浙江某公司南通分公司负责人顾某等人利用“返一赠三”的消费返利模式,积极发展浙江南通本地商户为加盟商,以加盟商在平台充值保证金后分300天返还本金、消费者消费后从平台获取2倍积分并在加盟商户中兑换正常商品的方式,非法吸收加盟商充值保证金。案件涉及当地加盟商1000余户,登记消费会员数万人,南通崇川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济南“零元消费”名义非法集资案
2017年上半年,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发现辖区内某家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零元消费”为名,通过宣传册、电视、微信、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向社会宣传,以承诺分期返还客户本金及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吸收公众存款,涉嫌非法集资。该公司自2014年至2017年11月共向社会吸收资金22.4亿元,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2018年3月,济南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移送章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警示:
“消费返利”原本是一种常见的促销手段,商家设定一个消费梯度,满额有返利,相当于打折活动。可随着电商的发展,这一促销手段却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包装成众多诱人的概念,比如消费全返、消费相当于存钱、消费致富等。近年来,已有多家以“消费返利”“购物返本”为运营模式的网站及所属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如何识破陷阱?
首先可以看返现比例。正常“消费返利”比例不会太高。“高额返利”本身不具有持续的可操作性,“买多少、返多少”,商家无法持平成本,利润又从何而来?其次,看返利时间差。正常“消费返利”可当场或几天内兑现,几乎不存在兑现时间差,“高额返利”往往不会即刻兑现,而是承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步按比例返还,和消费行为之间存在较长时间差,为资金链维系留下可操作空间。
这种消费返利非法集资与普通消费行为的最大不同,就是打着高收益的幌子,非法吸收百姓的资金进行所谓理财或投资,而且商品价格远远高于市场正常价格。
消费返利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打着所谓商品订单销售返利模式幌子的投资理财,往往披着华丽的外衣,以农业科技、创意投资、超市等形式,开展批发、零售等商贸服务类活动,其中主要以设立门店、广告宣传或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推广,有的还在各级媒体刊登“新经济、新模式、互联网 订单销售”等软广告。
这些公司还在全省各地设立办事处、分公司,以代购代销名义向社会募集资金,与投资人签订《商品购销协议》《经销合同》《委托代理合同》。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