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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股权被质押及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等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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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现场检查意见书》要求,本公司对股东上海淳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淳大)、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大)、上海随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随道)股权被质押事项披露下:

2020年12月18日,成都扬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52,000万元上海淳大股权质押给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2020年12月18日,西藏和泓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00,000万元上海证大股权质押给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2020年12月18日,杭州景锴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32,000万元上海随道股权质押给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2020年12月21日,杭州川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68,000万元上海随道股权质押给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本公司对股东上海淳大、上海证大、上海随道所持公司股份相继被司法冻结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2023年11月,本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获悉本公司股东上海证大、上海随道所持本公司股份自2023年10月30日起被上海金融法院冻结。2023年12月,本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获悉本公司股东上海淳大所持本公司股份自2023年12月18日起被上海金融法院冻结。对此,本公司函告股东上海淳大、上海证大、上海随道敦促落实股东报告义务2024年1月24日本公司收到股东上海淳大、上海证大、上海随道的电子邮件回复,其尚未收到与本次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

2024年1月,本公司以(2022)南仲案字第1-3294号《裁决书》,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上海淳大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24年1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陕01执1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轮候冻结上海淳大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24年9月,本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获悉本公司股东上海淳大、上海证大、上海随道所持本公司股份自2024年8月27日起被成渝金融法院冻结。对此,本公司函告股东上海淳大、上海证大、上海随道敦促落实股东报告义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收到上海淳大、上海证大、上海随道对此事项的回复。

上述事项不会对本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