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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我国信托业的市场公信力

      最近半年以来,因部分公司违规经营导致的有关信托业的负面报道屡见报端,信托业的市场公信力跌入了低谷。如何扭转受损的行业形象,逐步建立良好的市场公信力,已成为直接关系我国信托业进一步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信任是整个信托行为的基础
      信托是一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财产管理制度,具体说是一种为他人领有财产权并代其管理的制度。它起源于英国,信托的受托人往往是当时社会上受人尊敬、信任的人,如教堂牧师、学校校长等。在英国,信托以民事信托为主,十九世纪传播到美国以后,开始以营业信托为主,出现了办理商事的信托公司。这些信托公司把筹措来的资金投放到亟需发展的工业公司和矿山公司,这样,信托就从单纯的财产管理发展到带有金融的性质。
      在现代社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的行为,其基本功能概括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业发展的基础首先是受信于民。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由法律制度、会计制度、税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监管制度等构成的现代信托业,已发展成为具有财产管理、融通资金、协调经济关系和社会投资功能的信托产业,并与银行、证券和保险一起成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
      很显然,早期的信托行为源于人们之间的相互信任,而现代信托业的发展必须依托广泛且良好的社会公信力,这是信托业能成为现代金融部门主要产业之一的根本基石。如果缺乏社会公信,信托业就无从发展,或者只能是畸形发展,但最终必然陷入困境。我国信托业的曲折发展历程就是例证。


二、多管齐下,重建我国信托业的市场公信力
      对信托公司而言,其市场公信力的建立与一般企业不同。 信托公司市场公信力的建立应该从公司治理、内控制度、服务水准、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文化以及信息披露几个方面同时着手。
  (一)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做为金融企业,信托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所带来的危害,不仅攸关自身的存亡,而且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关乎社会道德的树立。
  我国信托业发展历程的曲折,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难逃其责。由于缺乏制衡机制,信托资金的违规运用、不顾风险的关联交易等现象,使信托公司为了股东的利益而牺牲委托人的利益,丧失了其最为宝贵的财富?信誉。
      重建我国信托业的市场公信力,必须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做起。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根本,在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落实股东与股东之间相互的制衡与责任,股东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经理层与员工的相互制衡与激励。只有这些因素相互协调、共同作用,才能形成一种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从体制上确保信托公司的良性发展。针对目前我国信托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既要打破国有股份一股独大的局面,又要防止民营化过程中的恶意控制。
  (二)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控制度
  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控制度,是重建信托公司公信力的保障。一个案件频发、资产质量持续恶化的金融企业,无论如何也谈不上公信力的建立。青海庆泰、新疆金新信托事件已经为其他信托公司敲响了警钟,不管政策环境如何,规范经营和风险管理永远是金融业的主要课题之一,对历经曲折的我国信托业来说尤其如此。
  信托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不同之处,在于其经营范围宽,业务创新空间大,也正是这一特点使信托公司的经营风险更大。长期以来,信托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多采取“点防”为主的方式,也就是办理一项业务,确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而始终未能形成一种长效的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控制度。信托回归主业后,其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基本确定,信托公司应积极引进、借鉴国外信托业风险管理的成熟经验,提高选择项目和企业的标准和准入门槛,抓紧从组织形式、业务流程、管理信息系统、授权授信机制、稽核审计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内控制度,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专家理财的服务水准
  缺乏专业人才,这是目前信托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信托业是一个智力密集型产业,被称为“金融高技术产业”。信托产业的产品复杂性,本身就已成为这一产业准入的门槛。所以,将信托公司主营业务转到代人理财上就需要有两大基本素质:第一个是能力上的素质,要具备高水平的管理信托财产的能力。因为信托产品的真正成功,主要决定于理财运作的成功。第二个素质是要有诚实、守信的从业道德。代人理财不具备诚信的素质,就有可能为私利而侵犯信托财产。
信托业是专家理财的行业,没有专家,理财水平就不会高,就缺乏公信。要赢得客户、留住客户,作为专业化的受托理财机构,信托公司必须立足于真正达到专家理财的资产管理水平,通过较高的收益回报于客户,从而使越来越多的客户和准客户甚至非客户认可,赢得市场。只有这样,信托公司的公信力才会不断增强,品牌才会愈加突出。所以,信托业的当务之急是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专家型人才。  
     (四)人力资源管理与诚信的企业文化
  人力资源管理与诚信的企业文化是建立信托公司市场公信力“活”的因素。要重建信托公司的市场公信力,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建立诚信的企业文化,不可或缺。简单地说,人力资源管理解决的是用什么人的问题,而企业文化解决的是用什么影响人的问题。
  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无形资源,就是塑造具有共同理念和行为准则、明确的价值导向、高尚道德境界的企业工作团队。优秀的企业文化具有“超物质”的功能,一旦深入人心,变成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就会产生出巨大的能量。要建立信托公司的市场公信力,必须建立诚信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的建立是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经过长期的潜移默化培育起来的。在员工的聘任、提升、任职和工作轮换上,要将员工是否信守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体现公司核心价值观作为重要标准之一。比如,在公司员工培训上,增加公司核心价值观的培训,帮助新员工了解和理解公司文化,增强对公司核心价值观认同;公司应提升那些业绩好、技能高同时又符合公司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员工。
      (五)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
      诚信是信托业立身之本,而信息披露则是信托公司诚信运作的基础。信托作为一种代人理财的财产管理制度,需要保持信托财产运作的透明性,以保障委托人对其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的知情权。信托公司只有敢于把自己完完全全放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的监督,才能赢得更多的信任。
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产品信息和企业信息披露两个方面。今年6月和7月,银监会先后下发了《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暂行规定》和《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说明监管部门在规范信托公司信息披露方面迈出了实际步伐,相信实施后有助于规范和完善信托产品信息披露行为,提升信托公司经营的透明度。如果每家信托公司每年都能在《金融时报》或《中国证券报》等全国性媒体进行年度经营业绩的公开披露,必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信托业的信心,在增加信托公司经营压力的同时提高市场形象。


三、信托行业公信力的建立不仅仅是一家信托公司的“独善其身”
  对于历经磨难、尚处于重新起步阶段的我国信托业而言,虽然大部分公司恪守道德操守、规范经营,但仍然躲不过因个别公司违规经营陷入困境而遭受株连的厄运。“一损俱损”是目前我国信托业最好的写照。
      面对这样的市场环境,重建我国信托业的市场公信力,还有待于外部环境的改善和培育。
首先,必须完善信托法律法规体系。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保障,信托业就不可能规范发展。由于信托业务的特性,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应不只有利于监管,也有利于保护和导向作用。目前,虽然有信托“一法两规”,但许多信托业务的展业细则不能配套,相关的财务、税收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法,使信托公司实际上处于传统业务日渐收缩和规范,新业务又面临诸多制约因素、举步维艰的困难阶段。为此,应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如信托税收制度、信托财产的登记过户制度、信托产品的流通机制、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制度等。通过配套政策的建立,为信托公司开辟足够的生存空间。
      其次,信托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重塑和提升全行业的市场形象。一方面,要加强与监管机构及信托公司之间的沟通、业务指导及信息交流,落实行业规划,制定行业标准,开展资质培训和资格考核,规范公司行为,加强全行业的自律管理。另一方面,在目前信托业面临信用危机的关键时刻,要加大危机攻关力度和加强投资者的引导、教育工作,恢复受损的行业形象;对制约信托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为信托业的发展争取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创造条件;要重视信托理财的宣传,转变个人理财观念,提高公众的信托意识,为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培养和积聚信托人才。
      第三,监管机构应历史地、全面地客观评价目前信托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从主流上肯定信托业这两年发展的成绩,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积极创造信托业健康发展的有利环境和条件,更深层次研究解决我国信托业发展存在的各种问题,在政策上推动信托业的市场公信力建设。一方面,对那些恶意欺诈、不讲诚信的公司严厉处罚,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并在从业资格上予以限制;另一方面,要在政策上积极保护、鼓励和支持那些守法合规经营的信托公司壮大实力,使其尽快走出徘徊的局面,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