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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信托制度优势  提升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

   刚刚过去的2004年,国内几家信托公司因违规而出现问题,使本来步履蹒跚的我国信托业再次蒙上阴影。提高我国信托公司的整体素质,形成一批规范经营、核心竞争力强的信托公司,对我国信托业的长远发展有着极其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   信托制度的特点及其比较制度优势

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托以其更为有效的财产转移与管理的制度设计,显现出独特的优势:

(一)权利重构功能。在信托关系中,依据主体自治的原则,可以设计出一种全新的信托当事人权利、义务结构。信托当事人一经签订信托合同,就把信托财产的收益权分离给受益人,而把运用、处分、管理权分离给了受托人。信托合同对信托财产的运用、管理、处分有着严格的规定,受托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方式进行运作。这种利用信托受益权对法定权利进行重新划分的机制,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科学的制度安排,是信托所特有的制度优势。
   (二)破产风险隔离。按照我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相区别;受益人除享有约定的权益外,不得在信托存续期间对信托财产提出要求。信托财产独立性是信托制度最重要的法律原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原理,使得一项信托业务的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益人的其他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以及其他的信托财产之间的风险隔离开来,大大减少了信托财产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三)“信托可以和人类的想象力媲美”,信托创新具有个案化、灵活性的特点。信托之所以能够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获得广泛应用,关键在于其更能体现以人为本,可以根据不同投资者的喜好和不同项目的特性,度身定做各种个性化的非标准信托产品,通过集合投资、专家理财,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投资者多样化和特定的需求。这种可以根据委托人的喜好和不同项目的特性进行个性化、灵活性的产品设计,是其他金融机构所缺乏的,也是目前所无法提供的。

(四)信托机制具有混业经营的功能,具有天生的混业经营优势。信托财产形态多样,可以是货币、有形资产、知识产权、动产、不动产等等;信托财产运用方式同样多样化、个性化:可投资于证券、实业,可用于租赁、担保、贷款……在我国目前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下,信托公司是唯一可以同时涉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连通实业与金融的多功能金融机构,可以在三者之间形成流通、结合,充分发挥投融资的双向功能。

二、以科学的发展观把握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实质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指企业独具的、支撑企业可持续性竞争优势的核心能力。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反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其经营发展过程实质上是规模、质量、效益三方面动态协调和优化平衡的过程。这里的“协调”和“平衡”,不仅体现在眼前,更应经得起未来的检验。回顾历史上对信托业的历次清理整顿,实质上是对信托业的重新调整与再定位,目的是为了确保我国信托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曾有“坏孩子”名声的国内信托业,要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必须加强风险的识别与控制。信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其业务开拓和产品创新及风险管理能力上。

(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牢固树立诚信第一的经营理念。信托以信用为前提,信托公司作为信托金融机构,如果失去信用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因此,坚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市场定位,牢固树立诚信第一的理念是信托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第一要务。在以诚信为首要经营原则的信托业中,诚信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信托业经营的一种竞争力要素,即内嵌在产品服务之中基于共同利害关系的取向而将给公司经营带来持续利润源的一种投入。

(二)提升业务开拓和产品创新能力。信托创新支撑信托业的发展,信托发展需要信托创新。创新始终是信托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目前,国内信托公司不仅从经营范围来看,几乎每一个业务领域都面临其他专金融机构的竞争,而且更主要的是随着中国入世后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混业竞争日趋加剧,我国信托业若不能尽快形成规模经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将直接面临各方挑战,最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面对来自国内、国外日益严峻的竞争压力,因循守旧、观望等待,必将被淘汰。唯一可供的选择是与时俱进,创新服务,加快信托创新人才的培养,积极寻找信托创新的突破点,加强信托产品的推介创新和信托产品市场流通机制的创新,充分发挥信托特有的制度优势,主动参与竞争,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三)培育成熟的风险文化。信托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不同之处,在于其经营范围宽、业务创新空间大,也正是这一特点使信托公司的经营风险更大。因此,警钟常鸣,牢固树立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思想,是信托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永恒话题。对信托公司而言,风险文化就如一张无所不在的网,贯穿于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是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风险管理水平越高,意味着识别和抓住机会的能力越强,就越能增加盈利并更具竞争力。因此,必须围绕全面风险管理,依法规范经营,在全面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基础上形成自身特有的核心竞争力。

三、提升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路径选择

综上所述,提升我国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是要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提高业务创新能力和风险控制与管理的能力,形成自己的业务特色。

(一)业务发展模式:基础业务+核心业务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历经五次清理整顿后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基本功能的重新定位。对于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的我国信托业而言,通过委托理财业务不但可以为信托公司获取利润,而且对扩大信托的社会影响、引导公众的信托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为财产信托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都在开展理财业务,但信托公司作为“代人理财”的多功能金融机构,在代客理财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与商业银行相比,信托公司业务的跨度大、范围广;与证券公司相比,信托公司能依托其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在更大范围内开展业务;与保险公司相比,除了在基金管理业务方面的优势外,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有利用金融资本整合产业资本的独到优势。随着我国信托公司的不断成熟和发展,提供具有鲜明特色的理财服务将成为信托公司抗衡其他金融机构的有力依托,因此,作为信托公司基础业务的委托理财业务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发展空间。但目前委托理财业务风险收益极不对称,以资金信托业务为例,信托报酬一般占资金规模的1%左右,而信托公司承担的风险却较大,根据《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一旦项目失败并且信托公司负有责任,就必须向投资者做出赔偿。这就意味着100个项目中只要有1个失败,这100个项目的信托报酬便化为乌有。即使信托公司对项目失败不负责任,其信誉也会深受影响。因此,信托公司必须开发具有较高利润率的核心业务,增强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就目前国内实际情况而言,在混合所有制发展、“国退民进”中,企业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有着广泛的发展空间。这一过程不但业务技术含量高、盈利空间大,一旦作出品牌, 市场潜力可观,而且可将信托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与混业优势,开展与实业相结合的购并重组业务及与之相结合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业务,应成为信托公司提升盈利空间和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二)积极拓展年金信托、公益信托、遗产信托、不良资产处置及投资基金等特色业务   

做大做强信托业务,一方面需要依赖资金信托规模的扩大以获取规模效益,另一方面需要大力拓展规范意义上的资产管理业务。今后信托的市场空间很大,但必须寻求自己的特色服务。目前,我国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约500多万,积累的资金近200亿,这部分资金规模目前看起来还很小,但是随着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的逐步推开,年金的规模将会非常大,有分析认为三年内这一规模将达到1000亿。企业年金的设立是为了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但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企业破产,这笔资金便成为破产清算财产,企业职工的福利无从保障,而信托所独具的权利重构功能和风险隔离机制,则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相信随着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的出台,信托公司开展企业年金信托业务的市场前景是可以预见的。我国有大量的公益基金,如教育基金、扶贫基金、慈善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等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政策鼓励和税收政策的引导,公益信托也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积累了不少财富或是创建了自己的产业,但晚年不幸福的也很多,财产交给儿孙不放心,需要信托保值增值,所以开发遗产信托大有市场。此外,截止2003年底,我国主要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余额达2万多亿元,如何顺利化解成为提高我国银行业竞争力的关键,也被视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试金石”。由于法律制度赋予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信托所具有的灵活创新特质,以信托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将成为目前加快化解银行不良资产的理性选择,具有很大机遇。总之,通过开展规范的资产管理业务,不仅可以大大增加低风险的信托管理佣金收入和中介业务收入,使之成为信托公司盈利手段中的重要组成成分,逐步形成信托公司因制度优势而特有的专属业务,创出该业务领域中信托公司的品牌效应;而且,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又进一步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直接投资业务拓展市场,发现机遇,开发潜在客户和优质项目,进而形成业务良性互动,使信托公司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特有的优势,拓展各项业务职能,在为社会提供优质、个性化信托金融服务的同时逐步形成信托公司稳定、专属性的发展模式和盈利模式,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规范经营管理,加强自律与风险管理

信托公司的健康发展,关键靠制度和机制。 我国信托业历经五次清理整顿发展到今天,多数信托公司不同程度地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但总体自律能力与风险控制水平比较弱,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经营与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信托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信托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是诚信问题,要树立合法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健全员工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努力在公司内部各层次员工中推行诚信教育,通过尽职管理和诚信经营不断提高信誉度和公信力,树立信托公司的新形象。而公司员工的诚信将保证把员工可能造成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所以企业文化又是与自律与风险管理密切相关的。优秀的企业文化具有“超物质”的功能,一旦深入人心,变成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就会产生出巨大的能量。自律与风险管理能力对目前国内信托公司而言,与业务开拓和产品创新能力同等重要,并决定其盈利能力。有效的自律与风险控制机制是信托公司取得并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是信托公司取信于人的基础,也是提升核心竞争力所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