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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明博士:中国信托业需要二次定位

     2004年11月22日,历经波折的中国信托业协会终于召开了创立大会,全国59家信托公司中的56家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金新信托、伊斯兰信托、庆泰信托正处于清算整顿过程中)悉数抵京。会议通过了信托协会成立章程,并选举了会长、理事单位及秘书长等职位。
     会后,记者就中国信托业发展面临的市场环境、监管环境以及业务发展战略等诸多问题,采访了信托专家、本届协会的非会员理事候选人、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周小明博士。
记者: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可以直接跨越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投资领域的金融机构,在经营上有着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灵活性,信托业相对完善,可为什么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发展,仍然挣扎在生死线上?
周小明:凡事都有两个方面。广阔的操作空间可以给业者一个充分的自由度,但是对自由的把握是需要能力的。信托行业的情况正是如此,恰恰是因为太灵活了,以至于让人难以把握它的实质。
     打个比方,信托公司重新登记领取牌照,就相当于一个高中毕业生,高考拿到了一份不错的成绩单。这并不意味着就此成功了,他还面临着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填志愿。虽然选择的空间很大,但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并不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到底该填哪个大学哪个专业,的确是一个痛苦的抉择。信托业就是金融行业的这样一个高中毕业生。与它不同,其他的金融行业拿到了牌照的同时,就相当于填好了志愿,因为它们的经营范围非常具体、明确,盈利模式已经定型了。而信托业的特点则是经营范围有很大的弹性。给了你信托牌照,但却没有告诉你盈利模式是什么。
     “一法两规”是信托业发展的制度基础,我原来理解,信托这么大的经营范围,这么灵活的经营机制,在社会中有那么多的领域可以适用。信托公司在重新登记后,应该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经营基础。但是三年来的实践表明,信托业的状况仍然十分艰难。
      为什么会艰难呢,部分原因跟我们信托的制度环境不完善有关。确实,我们有很多制度不配套,影响了操作,但是它不应该成为行业惰性的一种借口。关键的还是信托的空间太大,而信托业把握的能力却没有跟上。信托只是一个经营方式,要让它产生盈利能力还要进行二次定位。这个问题在刚开始时,业内注意的不够,现在很多公司都已经开始关注了。信托业要获得发展,必须在信托广阔的空间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个点。
记者:近几年在外发行的信托计划多是为某些开发项目做贷款,现在许多人对这种模式持否定态度,认为这些融资型信托计划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产品,你是怎么看的?
周小明:这种观点有点太绝对。贷款信托也是信托的一种,实际上信托的功能很广泛,融资也是它的功能。尽管信托的法律关系同股权关系、债权关系不一样,但是从金融的角度,从资金的使用方角度看,信托确实具有融资功能,这是信托本来应有的功能之一。
     但是,以融资驱动的这些信托业务能不能够成为足以支撑信托业生存和发展的经营基础?那就未必了。信托业光靠融资业务未必能形成一个持续的盈利模式。因为融资需要规模,而且融资项目的手续费非常低,风险又很大,如果做不到像银行那样的规模,就不能支撑足够的的盈利。没有银行那样的流动性,也就不可能有效地抵制风险。一个小小的融资产品,哪怕只有几千万,只要出了问题,信托公司就会被卷入风险的漩涡。
     而在银行,即便是有几个亿损失,以其规模和流动性,也足以抵抗和延缓这种风险。
     在目前环境下,信托公司的制度约束,显然在融资上不可能做到银行的规模和流动性,因此,不是说融资不是信托的功能,而是它不能成为信托业一种持续的盈利模式。
      二次定位的关键就是我们每一个公司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寻找自己的核心能力。根据自己的核心能力来设计产品,这种产品要形成持续的盈利模式。
      信托公司现在的盈利模式是打游击。每一个公司发几十个信托产品,这些信托产品涉及的范围都是不一样的,很难形成核心能力和规模。
记者:信托公司如何才能实现二次定位呢?
周小明:目前的情况,要完成二次定位,我个人认为信托公司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完成从融资到投资的转变,二是完成从项目到产品的转变。
     近三年来,很多信托公司是在把信托当作一种融资的工具来运用,实践表明,它已经无法带来持续的盈利。
     由于拥有广阔的经营范围,信托公司在投资管理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无疑,投资管理应该能形成持续的盈利模式。我国的信托公司要从融资业务转向投资管理业务,要从现在的赚取手续费收入转到获取佣金收入上。这样的投资管理能力需要信托业重新培育。投资管理需要有行业的切入点,这是二次定位的关键。是从金融投资着手,还是从产业投资着手,如果是产业投资,又应当从哪个行业切入等等,需要每一个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与自己核心能力相适应的领域。
     很多公司现在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开始转向个性化的定位了。有的公司把医疗产业当作自己的长期定位,有的公司则选择了房地产业,这些都是根据自身的核心能力做出的二次定位。当然也有的公司是综合性的,这要根据它自身的能力,因为不同的投资领域的定位,意味着完全不同的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的配置。
     分析信托公司现有的制度范围,可以找到三种业务来驱动的盈利模式。一种是以投资管理能力来驱动的盈利模式;一种是以融资业务来驱动的盈利模式;一种是以投资银行业务来驱动的盈利模式;我个人认为后两种,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不足以形成我们持续的盈利模式。如果我们转到投资管理驱动的盈利模式上。融资和投行可以成为辅助的交易结构,可以增强整个信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记者:那么,从项目到产品的转变又包含哪些内容呢?
周小明:由于过去的信托产品是与融资相适应的,我们称之为项目融资,它们基本上都是以项目为基础的信托业务,缺点是显著的:第一,难以形成核心的能力,因为项目太分散,每一个项目都完全不同;第二,没办法产生规模效益;第三,无法分散风险。
      项目融资非常残酷,要求有很高的信用和抗风险能力。信托公司做了 100个信托计划,即使99个都成功了,有一个失败了,声誉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而监管部门要看你管理的业绩,一次失败就是一条不良记录。所以这样的业务模式,它的历史使命我认为已经基本结束。这三年来,它给信托业赢得了一定的市场影响,但是它没能带来盈利,更无法带来持续的盈利。一个项目做完了下个项目在哪儿?第二个项目做完了,第三个呢?三年、五年之后又怎样?无法实现稳定经营,所以必须转向产品。
      真正的产品起码要有三个基本的外壳,第一要有名称及其品牌。比如信用卡就是个很好的产品,有龙卡、牡丹卡、长城卡等等,名称下面逐渐形成品牌;第二要标准化,所谓的标准化就是可以反复使用,这要根据各自的定位来设计;第三,在这种产品下要有持续的盈利模式。
      有了产品,信托公司就能反复的用,反复的带来收益。这个产品是什么?在现阶段下就是基金,是私募基金。
记者:那么这种产品战略如何实现?
周小明:以设立私募基金的形式看,基金可以开放式,可以半开放式,也可以封闭式。规模不在大小,只要一个基金持续下去,你就会有不断的盈利。比如说,一个公司看准了一个产业,如医疗产业,那么就可以设一个“x x x x医疗信托投资计划”,里面有投资目标、投资组合、投资策略,有项目的选择标准等等,采取基金的运作形式。在初步阶段可以先从小规模开始,比如5000万,这个规模不难起步。刚开始时,不必急于求成,慢慢地运作,三年后业绩就出来了,规模会越做越大,盈利模式自然就出来了。
      如果政策进一步放宽,成熟领域的基金,就可以证券化了,比如说,金融资产证券化中信托结构的运用,如不动产投资信托中信托结构的运用,实际上就是受益权的证券化。这种基金一旦允许公募,马上就可以转化为公募的基金。
记者:实现这两方面转化,是不是意味着现有的信托公司要在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方面发生很大的调整?
周小明:肯定是要“脱一层皮”的。这两个转化完成以后,公司无论是组织结构、资源体系,还是人力资源结构都会发生非常大的变化。二次定位完成之后,公司就知道需要什么样的人了,未来的业务流程是什么样,而现在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人。
记者:信托机构从融资业务转向资产管理业务会面临哪些方面的竞争?
周小明:金融混业的趋势已经是不可逆转了。到目前为止,全世界主要的国家中,只有我们在制度上还是分业的。尽管如此,我们在实践上已经开始悄悄地发生变化了,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都在尝试着资产管理业务,最近银行业也已经开始向这方面渗透。
     资产管理业有很多制度性交易结构,并不是说只有信托,资产管理的制度安排可以有股权,可以有债权,可以有信托,三种制度都可以支撑资产管理业务。信托公司是法定的信托专营机构,银行、证券、保险在用非信托的制度架构来经营资产管理业务,但是目标市场是统一的,都是资产管理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混业已经开始。银行所谓的集合委托代理,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保险公司也有了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而且现在已逐渐向一些本来只允许从事公募的基金管理公司开放非公募的资产管理业务,这些渗透现在都已经开始了,这种混业的趋势还会继续下去。
      那么,中国今后混业经营将采取怎样的组织形式,即什么样的业态,现在都在讨论。有人说,现在可以采取全能银行,也有人说,可以采取银行控股公司的形式,但多数人主张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目前还没有最终的定论。
      未来的3-5年的时间里,信托业要在这种逐渐融合的环境里开展我们的信托业务。信托公司现在就要着手进行机构战略的设计,因为如果在混业经营下,以信托投资公司这种业态来从事信托业务,有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变化和影响,现在应该未雨绸缪。
记者:信托公司应当如何应对未来因混业经营而可能出现的变化?
周小明:我个人的看法有三种战略对策:
     第一种,走出去。即把信托也做成一种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因为中国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大整合才刚刚开始,信托在其中会有机会。
     第二种,请进来。我个人建议请银行进来,因为混业经营给信托业最大的威胁和挑战是银行兼营信托业务。我认为银行最可能采取的是控股子公司的形式,一般不大可能像美国那样在银行内部设立信托部的形式。因此,应及早的把银行请进来,可以通过业务合作,战略联盟,最后达到资本纽带的紧密结合。
     第三种,就是做强做大。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在短期内,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产规模的增长是不会太迅速的,并不是说市场没这个需求,也不是说信托业没这个能力,而是环境条件的制约,目前,一个公司不可能做到今年10个亿,明年就50个亿,后年100个亿的信托规模,但是要在市场中有发言权,就一定要这样的规模和增长趋势。
     要做强做大,一是是增资扩股,通过不断地增资扩股,把资本做大。做大资本的目的不是简单的扩充资本金,而是要将资本金做成公司型基金,也就是说用增资扩股的方式,把信托公司做成一个私募基金,它的投向要与核心能力相一致。如果核心能力在医疗产业,资本金形成的私募基金也主要是面向医疗产业,如果我们定位是证券,那就是证券基金。现阶段这是比较容易实现的做大做强的办法。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合并,信托公司的业态要想在未来混业中取得地位,这个行业里必须要有3-5家非常有实力的机构,否则不会有真正的发言权。可不可以考虑合并?我们过去是行政性合并,今后有没有可能在市场化的前提下合并?
     再有,就是合资。如果做大做强了,或者在行业中能排名在前三位,真正的有实力的外资就会感兴趣。这样的合资,会使信托公司方方面面的实力都会得到加强。所以,在未来混业的形势下,现在就要对我们的业态予以充分的关注。
记者:当前的监管环境对信托业务的发展有何影响?
周小明:从1979年第一家信托公司成立到到现在,国家给予信托业的多是防御性政策,即便是有扶植性政策,也是间歇性的,非常短暂。而目前的状态,我称之为压抑型的,这就是我们面临的监管环境,实际上我们的监管部门都做了很多努力,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始终没能摆脱这种形势。
      同其他类型的金融业务相比,信托的监管层次太低,到今天为止,信托的监管基本上还是在银监会中设立一个信托处的层次。上世纪70年代信托刚开始发展时,就是这个状况,25年过去了,还是这个状况。这种监管形势是无法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的。
      首先,缺乏足够的监管力量。信托的经营手段这么灵活,能够产生这么多的创新,这种监管层次的力量肯定是不够的。第二监管权威不够,需要处理什么人的时候,行政干预的层次往往高于监管的层次,真的违规了也很难处理。第三,由于是监管银行的机构在监管信托,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银行才是重头戏。信托太小了,得不到监管部门应有的重视。由此,造成了监管部门和信托业的紧张关系。
     按理说监管部门与行业之间的关系,应是“战略上一致,战术上对立”的,战略目的都是要发展,战术上是猫和老鼠的关系,但是我们现在的这个体制却使他们在战略战术上都是对立的。
     这是制度设计的问题,并不是监管部门能够改变的,如果能提高信托监管部门的层次,我觉得信托行业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这种监管环境下,信托业要处理好生存、发展、创新的关系。首先要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这里面有个心态的关系,要对环境条件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如果说环境要求你做成10个亿的规模,要用10年的时间,那你只能用10年,不要指望用1年的时间。心态摆正了,行业才能做的从容。
      在这个基础上要运用一些创新的东西,联盟战略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我指的是信托之间的联盟,这也是监管部门所鼓励的。监管部门有规定,一个信托计划只能投资一个项目,但对一个项目来说,它是允许几个信托公司通过多个计划去共同投资的,这种联盟放大了规模,两家联盟,200份的限额就变成400份了,3家就是600份,而且同样一个项目,由3家来进行风险控制,安全性肯定会比单独一家更有保障。如果实现了由项目向基金的转变,那么管理规模还会成倍的放大,可以设计出更好的产品。
      都说同行是死对头,但对信托业来说,不存在这个问题,区域这么封闭,每家做的都不一样,信托业有着战略联盟的基础,是合作大于竞争。
记者:你对未来信托业的市场环境有何看法?
周小明:信托业面对的市场是资产管理市场,在中国现有的环境下,这是一个远比信托更大的市场范畴,这个市场有四个特点:
      第一,成长性。为什么我总说,信托大有前景,就是因为它处在一个大有成长性的市场中,我们研究所两年前作过一个测算,当时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的规模就已经超过2万亿的规模,而且每年还在以不低于10%的速度在增长!目前,资产管理市场最大的问题不是没有需求,而是供给不足,没有有效的供给。供给不足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包括制度、监管、政策、业者自身的原因等等,市场的成长性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是它的竞争性。这个市场是没有垄断的,用信托方式来经营资产管理业务,这是信托业的垄断权,但是用非信托的方式经营资产管理业务又有非常多的机构在做,证券公司、银行、基金、保险都在开展,这里的竞争是明显的。
     第三是开放性。入世之后,中国的资产管理市场已经对外开放了,现在有多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也有中外合资的证券公司,还有外资银行,但我分析,在真正信托领域里,外资看中的更多是金融的资产管理,而不是非金融的资产管理,所以要分析,入世对我们信托业有什么影响,我个人认为主要是在金融资产管理方面。
      我了解到的许多外资机构进入中国后,主要是想做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对于股票基金还是非常犹疑的,而对于非金融资产,尤其是产业资产管理,尽管国外很发达,但是不同的产业的情况比较复杂,短时间内外资机构不会有太多的涉足,对境内机构威胁不是很大。
记者:你认为信托行业的资产管理应当侧重于产业资产?
周小明:是的,从道理上,信托更多的应进行金融的资产管理,但是中国的现实条件决定了,目前的信托更现实的还是产业的私募基金,进行产业的整合,因为我国还没有完全放开金融资产,不会拿到太多的业务,又有着较大的系统性风险。而且这个领域强敌如林,如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等,想与这些机构同台竞技,还有待于信托业自身的做大做强。此外,金融资产管理市场还面临着配套制度不完善、投资者心理不成熟等问题。
     除了这些外在的条件制约外,业者自身也存在不成熟的问题。不仅是信托机构,整个提供资产管理业务的业者都不太成熟。如产品的服务功能还很不完善,存在很多误导性内容,真正可操作的风险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基本上都是以最后兜底来了结事情,这些都是不成熟的表现。
     因此,我认为做面向产业的资产管理业务,在目前条件下,对于信托机构来说,是一个较为现实的选择。当然也不排除信托公司做金融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