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长安信托官方网站!本网站支持IPv6。投资有风险,认购需谨慎

江平:家庭财产信托大有可为

阅读次数:2649次

  10月16日,在由中南大学主办的中国长沙信托国际论坛上,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表示,信托制度在中国的应用前景非常的广阔,在演讲中他重点阐述了民事信托和公益信托在中国的应用。

  看好家庭财产信托

  江平指出,在普通法系国家,在决定是否以及如何设立私益信托时,税法的考虑通常很重要,许多信托的目的在于减少或避免收益、遗产、继承以及赠与税,英美法系的遗产规划在财富传承及管理当中占有重要地位,私益信托常见的目的,即委托人运用信托这一设计将其财产分配于其家庭及其朋友,信托条款通常规定收益归终生受益人或信托条款规定的受益人,保留信托本金,并最终将信托本金转让与其亲属、朋友或公益目的,有时这种信托被称为家庭信托。
  但在我国,目前由于有关税法驱动的民事信托还并非主流,运用民事信托的领域主要体现在有效率的财产管理上,我国目前财富的管理分散化严重,不仅导致效率低下,而且还造成了巨额财富的损耗和浪费,因此信托重要的立法目标在于建立一套完善的财产管理制度,而与此有关的必然是,如何使国民通过信托的管道实现财富的聚集和分配,我国的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使委托人可以支配的财产非常有限,并且遗产管理手段落后、效率低下,家庭财富因为继承制度原因分散化严重,巨额民间财富的管理一直缺少有效的制度设计,发展民事信托,克服作为家庭财产管理和遗产管理信托的“先天不足”,是信托功能发展的重要领域。

  商业领域运用广泛

  江平指出,以共同基金、退休金和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商业信托法制在全球的迅猛发展,改变了传统上对信托应用领域的狭隘认识,商业信托中受托人的权利得到极大的扩张,信托以其灵活的弹性设计,在大规模的财产管理方面提供了其他制度无法代替的功能。
  他指出,信托业务在以下领域发展空间巨大。首先是与职工福利或退休制度结合的信托业务,如办理企业职工持股信托、企业职工储蓄信托或退休金信托业务等;其次是与金融机构中长期债权相结合的信托业务;再次是与其他金融商品结合的信托业务,如信托业可就货币市场工具、金钱债权、外汇、不动产等投资标的,以发行受益证券或记账方式来募集共同信托基金。

  公益信托需求大 但要先扫障碍

  江平指出,目前中国各方面的公益需求非常巨大,立法也非常明确鼓励公益事业的发展,现在大量从事慈善、科技、学术等公益事业的机构,主要以基金会的形式出现,其目前拥有庞大的公益基金。不过,随着信托法的实施和普及,公益信托的灵活和便捷制度安排将有非常巨大的应用空间。
  但他也指出,目前我国发展公益信托还有些障碍。首先是,国家鼓励发展公益信托的措施如税收措施还没有出台,影响了委托人设立公益信托的积极性;其二是信托法规定,未经公益事业管理的批准,不得以公益信托的名义进行活动,但由于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没有明确到位,致使公益信托的受托人资格和公益信托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因此要发展公益信托还需要相关部门先扫除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