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一季度,共有33家信托公司发行了72个信托基金,募集资金总计66.2亿元,环比与同比均大幅减少 ,银监会2004年底颁布的各项政策开始产生紧缩效应。关于信息披露与信托业务会计核算的两部重要规章正式颁布
监管政策观察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2005年元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并实施《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其内容分为信托项目、委托人信托业务、受托人信托业务、受益人信托业务、信托项目会计科目和财务报告五部分。银监会于2月6日以《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各信托公司 ,要求信托公司从2005年元月开办的新业务按照该办法编制信托业务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对存续信托业务相应进行追溯调整。较之《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第十五章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 ,该办法更科学、更全面,符合信托业务的特点。
《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元月18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它历经半年之久,公开征求意见并讨论 ,现得以正式施行。它分为总则、内容、管理与附则四大部分,共30条,对信托公司的法人治理、内控、自营与信托财产管理状况等方面均做了详细的信息披露要求。这也是银监会从央行中分拆出来之后颁布的第一部关于信托业的规章。对于信息披露的信托公司名单 ,银监会出于稳妥过渡的考虑,首先选择了30家信托公司对社会公众披露2004年报,其余信托公司编制的年报只送交各地银监局。
银监会于元月17日发布了《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个案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非银机构(包括信托公司)高管的审核 ,要求由银监局初审,然后报银监局审批;并且对各种高管的任职资格提出了具体的条件,如拟任信托公司总经理的,应从事信托行业工作6年以上,或其他类型金融机构从业9年以上;以及任职后的管理内容。该政策可以加强对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监管。
《关于停止信托投资公司办理卖出国债回购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会在2月5日发布了《关于停止信托投资公司办理卖出国债回购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国内国债回购市场的严重问题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银监会规定:信托公司暂时停办新的卖出国债回购业务,对已办理的国债回购进行清理。信托公司今后恢复该业务之后,其拆入资金和卖出国债回购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
信托基金点评
2003年底诞生的货币市场基金后来者居上,且由于信托公司受到政策限制,两方面因素使得信托公司在货币市场领域基本未及时开展此项业务。值得肯定的是 ,深圳国投发行了约1亿元的"汇益现金增值"信托基金。在产品设计方面,参考了货币市场基金的做法,例如资金投向、流动性安排、期限等 ,与基金公司的货币市场基金已经非常形似,这是一次积极的尝试。如果要与货币市场基金神似,还应该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有关规定,在投资组合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比率等方面进一步提高规范性。
湖南信托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推出了郴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托基金。这是国家开发银行自2004年8月以来与信托公司的第八次合作。由于有国家开发银行的担保 ,加之光大银行的代销,湖南信托仅用一天时间就募集完成一亿元的资金。该基金的预期年收益率为5%,为一年期银信合作信托基金中的较高水平,尚属少见。
北京国投本月发行的两个信托基金,均是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北京国投对基础设施进行信托贷款,由国开行为两家黑龙江单位提供担保。由于有国开行的信用支持 ,风险控制有效,信托公司从容开发异地项目,并且发行顺利。这是北京国投至今与国开行第三次合作,也是目前与国开行合作次数最多的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仍然大有前途。湖北国投也与国开行在本月进行了第二次合作。
自从2004年第四季度外贸信托推出"北京顺驰林溪项目部分别墅"、北京国投推出"密云‘潮云时代’商住房"两个信托基金之后 ,北京国投现在又推出了住邦2000商务中心二期房产这一信托基金,与前两个信托基金的资金运用与盈利模式相同。可以看出,对与房产商交易加回购的合作模式 ,北京国投比较认同。虽然折价购买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但房产价格如期继续保持上涨仍是该合作取得成功的关键。由于3月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商业地产价格趋势是否将如住宅那样开始转折 ,需要信托公司关注。
继深圳国投与沃尔玛超市合作之后,平安信托开始利用信托资金直接为外资零售商------易初莲花广州公司提供服务 ,推出了"广州三元里商场售后回租物业投资"信托基金。这一合作的主要模式是:信托公司募集资金,购买商业物业,提供给外资零售商使用 ,帮助其解决扩张时资金短缺的困难,同时信托公司自己获取租金收益。外资零售商正在借助国内资金,在国内零售市场中攻城掠地。今后此类合作案例可能将会增加 ,商业地产将开始逐步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新热点。内资零售商也在面临扩张资金短缺之困,信托公司可以选择内资零售商合作,扶持内资零售业的发展。这一业务领域大有潜力可为。
频频为媒体追踪的"联信宝利"中国优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终于3月11日由联华信托推出 ,十五天时间募集了8515万元。其运作模式比较接近国外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形态,资金主要用于向房产企业贷款,或对房地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收购商业住宅 ,用于收取租金或再次转让。只是这一基金期限过短,股权投资面临退出难题;受制于监管政策,流动性不足(没有二级市场),投资者不便于中途转让,因此,属于准房地产投资基金。联华信托引入了有关房地产咨询机构 ,由其提供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
华宝信托于2004年8月推出了"宝钢新日铁汽车板1800冷轧项目",现在又推出了第二期 ,截至3月底已经募集约1.7亿元。此次发行,在产品设计方面有了一个独特之处:华宝信托承诺以1000万元以内资金随时撮合投资者的转让需求。其好处在于提高了该信托基金的流动性 ,类似证券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安排。信托基金缺乏流动性,这种做法不失为一种尝试,可以增强投资者的认购与持有信心。相应,今后在信息披露方面也要增加一项内容 ,需要随时向投资者披露受托人因为收购已经动用的资金。
在2003年5月重新登记之后,国投弘泰信托终于在本月发行了第一个信托基金------青海省西海火电厂建设项目。虽然项目地处青海 ,但由于雄厚的股东背景,募集金额较大,达到1.7亿元,发行期较短,发行取得圆满成功。在该基金的风险控制设计中,引入了国开行担保,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购买受益权 ,存在潜在间接的关联交易。类似此种关联交易安排,往往是善意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季度信托市场综述
2005年第一季度共有33家信托公司发行并公布了72个信托基金,实际募集资金总计66.2亿元,平均单个基金募集0.919亿元。与2004年第四季度相比 ,信托基金数量增加-54个,增幅-42.9%;募集总金额增加-61.5亿元,增幅-48.2%;平均单个基金募集金额增加-0.094万元/个,增幅-9.3%。与2004年同期相比 ,信托基金数量增加-32个,增幅-31.7%;募集总金额增加-13.5亿元,增幅-16.9%;平均单个基金募集金额增加0.154万元/个,增幅20.0%。
第一季度72个信托基金的资金运用方式。与2004年第四季度相比,第一季度贷款的资金比重下降至63.2%,仍然为最主要的资金运用方式;购买信贷资产的基金虽然数量减少 ,但募集资金金额增加。证券市场低迷,使得证券投资的信托基金在数量、募集资金两方面继续萎缩。本季度没有出现代理类资金运用方式,财产信托由2004年第三季度的鼎盛衰减至现在的彻底消失。
72个信托基金投向的行业领域。对比2004年第四季度,投向于房地产领域的信托基金资金比重重新恢复前期的下降趋势 ,由35.0%减至28.4%;电燃水行业继续增加,资金比重从3.2%上升至7.6%;交通运输行业资金比重下跌,从42.5%下降至24.9%,跌幅最大;投向金融市场的信托基金比重由8.3%上升至11.7%,源于购买信贷资产的信托基金增多;制造业的资金比重首次超过10%,达到10.9%,说明信托资金开始改变过去一直主要集中垄断性行业的状况 ,有向竞争性行业转移的迹象,这是本季度投向的显著特点。总体而言,本季度的信托资金投向呈现一定的分散性。
一季度募集资金最多的五家信托公司依次分别为:百瑞信托5.3亿元 ,西部信托5.0亿元,天津信托4.9亿元,上海国投4.2亿元,江苏国投4.0亿元。发行基金数量最多的五家依次递减分别为:天津信托7个,湖南信托6个 ,金港信托4个,北方信托4个,上海国投3个。百瑞信托首度出现在排行榜中。
从信托期限看,主要是1~2年期限 ,以募集资金比重观察,它们合计占据了83.1%;随着信托期限变长,各期限信托基金数量比重、资金比重却均逐步降低;信托基金短期化特征明显,这一点与2004年相比 ,仍然没有改变。估计信托公司与投资者均比较偏好短期内产生收益的信托基金。
形势综合评论
本季度集合信托业务表现出三大特点:第一,六家信托公司六个信托基金的发行,揭示出信托公司在与同一个项目方持续合作。信托公司开始与项目方逐渐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这为信托公司持续了解项目方,培育信托公司的优质客户创造了条件,也有利于提高信托公司在某些领域的项目经营管理能力。第二,国家开发银行与5家信托公司进行了6次合作 ,这5家信托公司分别为湖南信托、北京国投、湖北国投、弘泰信托、山东国投,其中与北京国投两度携手。其特点是均由国开行担保,信托资金都投向地方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为一年期限,预期收益率4.1%~5.0%。第三,因为央行加息与物价上涨,近期信托公司一般都提高了信托基金各种期限的预期收益率,以一年期为例 ,过去一般为3.5%~4.0%,现在上升至4.0%~5.0%范围。
在所有资金运用方式中,剔除证券投资、其它投资与购买信贷资产三种方式之后,第一季度信托市场为企业融资规模达到54.42亿元 ,超过了同期的证券市场(IPO、配股与增发)融资规模45.91亿元,信托市场在金融体系与社会融资结构中的重要性开始有所体现。不仅融资规模此涨彼消 ,信托融资的另一个好处也是显而易见:信托公司要求融资企业必须按照约定,定期、足额支付本金与收益,现在许多信托基金的投资者已经开始享受信托收益;而许多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融资后 ,就不再顾及对股民的回报。由此可见,信托融资是适合当前我国国情与发展需要的金融工具,信托基金是实现价值投资的良好理财工具。
《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颁布,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信托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有助于投资者、社会公众了解信托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等信息 ,分析判断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从外部监督信托公司;有力促进信托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控制度,避免冲动与违规经营而导致风险加大。信息披露的作用 ,在于使得信托公司透明操作,减少信息不对称,依靠市场机制加速信托公司的优胜劣汰。该规章是信托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之一。因此,信托业的发展起点将高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监会今后的监管工作重点之一将转变为督促信托公司准确、完整与及时披露信息。财政部颁布《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正当其时。它是我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中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对于加强会计核算、保护信托财产安全、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该办法的发布实施 ,实现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的协调,解决了信托当事人及信托项目适用的会计规范问题;有利于规范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助于加强投资者、监管部门从外部对信托公司与信托项目监督。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月4日正式公布了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相关的四个配套法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 ,上述法规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年金采用"信托型"管理模式。金融机构的年金业务将正式启动,对部分信托公司是一次业务机会。但由于证券公司、银行、基金管理公司均在按照信托制度设计年金产品 ,争取这一业务,而且年金在资金投向方面受到严格限制,目前尚不能投资信托理财产品,所以信托公司与这些金融机构相比,没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近期只有擅长证券市场投资、个别的信托公司 ,例如华宝、中信、金信等,在筹划年金业务。对大多数信托公司而言,年金业务可望不可及。如果相关政策允许年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这才能算是真正的利好,银监会、中国信托业协会可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沟通 ,在这一方面有所作为。为了迎接这一天的到来,信托公司要准备为年金度身定制,现阶段就着手开发兼顾安全性与盈利性、期限较长的理财产品。
央行宣布,从2005年3月17日起,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同时上升18个基点 ,这是第二次加息。3月底,国务院发出《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提出了八项要求,上海近期调控政策也频繁出台,如对房价差价收入征营业税;购房一年内转让 ,转按揭停办;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不得转让等,这些都表明,中央与地方政府对楼市泡沫非常担心,开始从需求环节抑制楼市泡沫继续扩大,信号作用非常明显。由于近年房地产信托融资较多 ,信托公司对此应保持警惕,因为需求(无论自住或投机)受到打压,最终将传递到房产与土地供应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