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荣 实习生钱培)本报独家获悉,作为德隆金融帝国的老巢——金新信托下周一将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德隆刑事第一案”一样,金新信托起诉的罪名也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都是金新信托公司及其原高管。据悉,金新信托的涉案金额高达202亿元,其中截止到2004年8月31日未兑付资金为43亿元。
据控方指控,1997年金新信托被德隆控股后,在唐万新、被告何贵品和王宏的决策纵容下,采取承诺固定收益率、低本付息的方式与不特定客户签订委托购买国债、资产管理等形式的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业务。
2001年6月,唐万新等人成立上海友联,利用上海友联对德隆所属金融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被告单位金新信托在上海友联的指使和操纵下,继续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