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6日,现年90岁的“李超人”李嘉诚宣布退休,在5月最后一次出席股东大会后,旗下公司业务正式交由长子李泽钜打理。这位香港财富的标志性人物,数年蝉联香港富豪排行榜首位,除却令人感叹的传奇一生外,更值得外界关注的是他的巨额财产分配问题。
李嘉诚将财富传承分为继任和分产两部分,而背后所依托的工具,就是家族信托。
李嘉诚膝下仅有长子李泽钜和次子李泽楷。长子为人低调沉稳、责任心强,按部就班的接手家族企业;次子性格外放张扬、富有冒险精神,更敢于尝试新鲜事物。
基于两个儿子的不同性格,2012年李嘉诚对财产进行分配:由跟随他在长和系工作逾30年的长子李泽钜接掌长和系上市王国;一直独立创业的电信盈科主席李泽楷则获现金支持,继续发展自己的业务。
宣布分家后,原本由次子持有的1/3权益全部被转让给长子,在这样的安排下,公司控制权不会因分家而旁落,李氏帝国有了存续百年的基础。
继任掌门确立,李嘉诚开始逐步将私人财产向“李嘉诚家族信托基金”转移,让家族信托作为家族财富传承的屏障。
李氏家族信托包括四个全权信托DT1、DT2、DT3、DT4和两个单位信托UT1、UT2,李嘉诚是全权信托的委托人,而信托的酌情受益人全部是李泽钜及其妻、其子女,以及李泽楷。
将继任和分产剥离开,由长子继承掌舵手职位,继而利用家族信托,让李氏家族信托直接持有公司权益,全家人以信托受益人形式共享财产收益。这样既减少了无谓的争产风波,也能保证家族财产不在分家过程中资产缩水。李嘉诚曾公开说过,这样的安排是为了两个儿子“可以有兄弟做。”
看到这里,有些读者可能不解为何家族信托可以有效保值家族产业,这与家族信托资产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的特点有关。依据信托法律原理,一旦合法、有效的设立了家族信托,投入信托内的财产即具备独立性,不论委托人离婚、破产、死亡,家族信托内的财产都将独立存在。只要信托架构科学合理,不但委托人的债权人无法对投入信托内的财产主张权利,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受益人的债权人同样不能向信托财产主张权利。
由于信托在财富管理和传承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许多名人都与家族信托结下了不解之缘。以李嘉诚财产分配为例,我们总结了家族信托的几大优势:
-财产管理-
李嘉诚设立了多只信托,投资于旗下不同的公司。相当于“鸡蛋不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而李氏家族信托直接持有公司权益,相当于在广泛的投资机会中寻求最优配置,能够有效帮助实现信托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财富继承-
委托人可通过设置多重受益人和受益人的更迭秩序,安排家族财富在各家庭成员之间的分配和传承,还可以在信托条款中明确规定受益人获取收益的条件,实现对继承人的教育和约束。如《西虹市首富》中二爷对王多鱼获得财产前的考验。
-财产隔离-
家族信托实现了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财产、受托人的自有财产以及其他信托财产的多重隔离,即便委托人因企业经营问题等面临破产清算,其信托资产仍受到保护,不纳入清算范围。李氏家族信托受益人名单上现在没有小儿媳,也就意味着,日后小儿子结婚,即使不幸发生婚变,对方也不能从李嘉诚财产中进行分割,此举可有效保护财富的完整传承。
-保密功能-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运用,财产记在受托人的名下,不再体现委托人的名义,可让资产多一层神秘性。假设有人想要获取李氏公司的经营状况,可从年报略窥一二,但信托资产并不能直观可见,具有保密性。
-税收策划-
信托的财产具有独立性,可实现遗产税规划,通过设立永久存续的信托能妥善解决多代传承的税务问题。假设李嘉诚未设立家族信托,继承人日后将面临高昂的遗产税费用。
随着国内高净值用户对家族信托的认可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介入到家族信托业务中。长安信托自2013 年开始积极探索家族信托业务,不但成为国内较早一批从事家族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还在信托行业中首家成立家族信托事业部,更好地帮助客户财富代际传承。
目前,家族信托在国内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在秉承“家为信,业相托”的理念下,家族信托以家族世代繁荣为信仰,将家族成员凝聚在共同的文化下,为每位家族成员谋求幸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