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一户出发,全球配置,客户可以在一个家族信托专户中实现全市场境内外优质资产的全面配置。一方面,长安信托投资配置团队为家族信托客户全市场筛选优质的资产,包括海外投资基金、市场优质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其他固定收益类的产品等,另一方面,客户亦可指定其他产品,由长安信托根据客户的指令认购。
②产品优先购买权,长安信托的优质信托产品以及长安信托外采引入的产品会优先供给家族信托专户客户进行配置选择。家族信托专户客户有优先购买权,无需与普通理财客户一样预约排队。
③全面的投资顾问服务,定期提供大类资产配置报告、市场投资机会的分析报告等,帮助客户把握投资配置大势。另外,客户如有与投资相关的其他任何问题,无论是对市场上种类繁多的金融产品的咨询,还是对资本市场最新政策的解读,长安信托都可以提供顾问支持。
①委托人死亡不影响信托存续以及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债务隔离。
《信托法》第15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家族信托中一般除了有委托人本人还有委托人指定的其他受益人或者第二顺位受益人,因此委托人的死亡不影响信托存续。委托人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权益的,委托人的债务与信托财产无关。
②信托公司破产,信托财产不会被清算。
《信托法》第16条规定,“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③信托公司如违背信托合同约定导致信托财产受损,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
《信托法》第22条规定,“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
可以。《信托法》第9条规定“信托期限”为“可以”载明的事项,《合同法》中未禁止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不一定要规定特定的信托期限,家族信托可以永久设立。
①在组织架构方面:专门成立家族信托事业部,构建专业团队,覆盖家族信托全流程。
②在法律构架搭建方面:与律师事务所与税务师事务所合作,根据客户普遍需求采取半标准化和定制化相结合的方式打造了多个产品体系。
③在投资配置方面:组建了市场一流的投资配置团队,进行全市场境内外资产配置。除提供高效的投资交易服务外,还能提供资产的补充以及配置意见的交流。
④在期间管理方面:构建了家族信托业务专业系统,提高了业务的管理效率和精准度,为合作伙伴提供了期间管理的充分信息和方便的信息交互。
⑤在家族慈善方面: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并有慈善规划和慈善执行统筹的能力,能更好满足客户的慈善需求。
⑥在长期发展支持方面:公司对家族信托业务条线进行战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