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年度重点任务目标,以责任定目标、以目标抓考核、以考核促落实。一是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把握好时度效,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健全金融风险处置常态化机制,落实机构、股东、高管、监管、属地、行业六方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积极稳妥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督促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落实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要求。配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开展债务重组、置换。三是坚决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全面强化“五大监管”,严把准入关口、严密风险监测、严肃早期干预纠正。紧盯“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做到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四是跨前一步强化央地监管协同,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和重点任务协同,切实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五是着力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抓早抓小,保持高压震慑,加快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六是坚定不移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主业、苦练内功、降本增效,切实提升行业发展可持续性。稳定扩大制度型开放,助力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大力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推动实现“机构不做假、股东守规矩、高管知敬畏、员工有操守、公众识风险”。七是精准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做好“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支持扩大有效需求,持续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切实提升金融消保工作质效。八是平稳有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加快推动省市“三定”落地,稳步推进县域机构改革,同步建机制、强保障、提效能。
时间:1月30日丨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