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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长安信托与西安新城城市更新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区域总部开展业务交流座谈,专项研讨“信托+城更+节能应用”的业务模式,探索三方合作新领域。
会议上,参会代表分别就各自公司背景、业务范围及发展情况做详细介绍,并围绕“信托业务+城更项目引导+央企节能降耗应用”模式与优势、推动方案以及推进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探讨。
未来,长安信托将全力跟进项目进展,紧紧围绕政府发展方向,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持续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落地可推广的合作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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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同意以上条件,才能继续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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