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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公司就股权管理、董事履职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等事宜修改《公司章程》。该事项已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核准(陕银监复〔2020〕319号),并完成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程序。
特此公告。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先生
女士
预约成功
预约失败
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同意以上条件,才能继续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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