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公司发展需求,为提高效率,加强管理,经我公司研究,现就启用电子印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我公司已于2019年9月17日发布正式发文《关于公司电子印章上线启用的通知》(长安信托发[2019]239号),正式启用电子印章,范围包括: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章及配套法人章、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一)及配套法人章、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二)及配套法人章、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贷款合同专用章(1)、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业务受理专用章(1)。
二、我公司使用的电子印章均符合国家电子签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国家指定的CA认证中心加密、认证,与实体印章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三、我公司电子印章系统同时具备文件验真、安全防伪、受控打印等功能,保证我公司电子印章的合法安全性。
特此公告。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