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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265号文 收紧信托公司“过桥融资”闸门

阅读次数:3031次     日前,银监会下发通知(265号文),对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证券等敏感类业务进行风险提示和规范,同时要求各银监局重视信托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通知除了重申严禁向未取得“四证”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严禁以投资附加回购承诺、商品房预售回购等方式间接发放房地产贷款外,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门槛再次强调资本金比例超过35%、四证齐全、二级以上开发资质三个条件全部具备才能融资。
    此外,银监会还要求信托公司严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禁以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附回购承诺等方式变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 “此次银监会对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证券等敏感性业务进行严格规范,在有效防范房地产和证券类信托产品风险的同时,也必将促使信托业放缓发展势头。特别是,随着未来中国进入降息周期,这必将对以游离于央行信贷控制之外的短期自有信贷和信托信贷为主体业务的信托公司收益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海通证券证券信托高级分析师谢盐如是判断。
    谢盐认为,2008 年股市大幅调整促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下降,但9 月份房地产信托和抄底的证券信托产品增加迅猛。尽管2008 年以来信托业集合资金信托发行总数与去年相比并没有出现大的变化(2008 年9 月份由于房地产信贷持续紧缩还出现了投向房地产的集合资金信托数量的暴增现象),但是由于2008 年以来股市的单边大幅度调整,投向证券金融类的信托计划规模出现了较大幅度下降,仅2008 年9 月份由于投向房地产的集合资金信托规模剧增以及抄底股市的信托计划增加而出现了大幅度上升。显然,在信贷紧缩的背景下,中小地产开发商从银行融资无门而求助于信托公司,由于这些地产商一般都没有拿全“四证”,他们通过信托计划“过桥融资”以实现资金的周转,这就给房地产信托业务带来巨大的风险。
    2008 年上半年信贷紧缩下银信连接产品发行不断增加,但9 月份后受信贷放松和监管加强而萎缩。2008 年上半年以来信托业银信连接产品发行总数和规模都与去年相比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这反映出在央行信贷紧缩政策下部分银行资金借道信托实现对相关资金紧张产业领域进行释放。
    2008 年房地产信贷紧张和销售的持续低迷促使房地产信托产品快速增加,其中风险也随之上升。2008 年以来信托业投向房地产的集合资金信托发行总数和规模都与去年相比出现大幅度上升,9 月份更是创下了单月发行23 只房地产信托和规模达110.58 亿元的记录。 这反映出房地产信贷紧张局面尚未有效缓解,而房地产销售的持续低迷已严重影响到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显然,此次银监会针对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等敏感性业务进行严格规范,反映出管理层对近期房地产信托集资规模超常规增长的担忧。
     谢盐认为,从长期看,由于信托公司可以同时投资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体产业,这使得其具备了一定的抗周期能力。中国理财市场的巨大成长空间使得信托公司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其高增长性是其高估值的基础。但是,近期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和证券类信托产品加强监管,以及中国进入降息周期将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信托公司短期业绩的增长,因此,目前我们给予信托业“中性“评级。